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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钧儒
作者:名人 来源:名人

1年为调解国共冲突,统一建国同志会改组为第三党 性质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。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 中国民主同盟,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、常务委员。[更多资料来源于http://www.hongname.com]
  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,12月救国会根据形势的变化决定改 称为中国人民救国会,沈钧儒当选主席。1946年1月任民盟参加 政治协商会议代表,和中共代表密切合作,争取和平、团结、民 主、统一。[更多资料来源于http://www.hongname.com]
  1947年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“非法组织”,沈钧儒坚决反对妥协投降,在民盟总部被迫宣布自行解散后,于11月 26日秘密离沪赴港,与章伯钧、周新民等于1948年1月领导召开 民盟一届三中全会,批判了中间路线,恢复领导机构,重新确定 民盟的路线和政策。全会决定沈钧儒与章伯钧以中常委名义领导 全盟工作。同年5月代表民盟及人救会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召开新 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,并秘密离开香港,于9月29日抵达哈尔滨。 与中共中央代表就有关新政协的性质、任务等进行协商,形成了 决议。1949年2月到北平,任民盟出席新政协代表和新政治协商 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,在9月21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,当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和中央 人民政府委员。[更多资料来源于http://www.hongname.com]
  建国后,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长,为建国初期建立人 民的法制体系,巩固人民民主专政,做出了很大贡献。[更多资料来源于http://www.hongname.com]
  建国以来,历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、二、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;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、二届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。1949年12月在民盟一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副主席、中央政治局委员。1953年当选为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,1955年张澜主席逝世,沈钧儒任代理主席。次年,当选为民盟中央主席,直至去世。 1949年12月,在沈钧儒主持下,中国人民救国会发表宣言,鉴于 中国人民已翻身作主,救国会已完成历史使命,宣告光荣结束。[更多资料来源于http://www.hongname.com]
  1963年元旦,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设宴招待在京的70岁以 上的政协委员、全国人大代表等时,在祝酒词中特别指出:“沈钧 儒老人今年九十岁,我们为他祝贺。沈老是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, 他曾为民主主义、为社会主义奋斗到老。”1963年6月11日,沈 钧儒在北京与世长辞,享年88岁。[更多资料来源于http://www.hongname.com]
来源:民盟河南省委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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